联 系 人: 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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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上引。在市政府层面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名牌产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准注册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对新获得盐城市知名商标、市级名牌产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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