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质 1985年9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的城市性质为:“新四军抗日革命根据地,以发展食品、轻纺、机械工业为主的工商城市,市域中心”。1990年1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的城市性质调整为:“苏北沿海中心城市之一,以发展轻纺、食品、机电工业为主的工商城市,新四军抗日革命根据地”。1995年11月,《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通过专家论证,明确盐城市的城市性质为:江苏沿海中心城市,滩涂、海洋工程开发基地,新四军抗日革命胜利纪念地。2003年9月,《盐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3~2020)》通过专家论证,明确盐城市城市性质为:江苏沿海中心城市,新兴工业城市,海洋经济服务基地。2006年8月,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明确盐城市城市性质为:江苏沿海中心城市,长江三角洲新兴的工商业城市,湿地生态旅游城市。
盐城精神 艰苦奋斗,创新创业,团结拼搏,进位争先。
市树市花 2005年7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将市树由“合欢、水杉”调整为“女贞、银杏”,市花由“紫薇、石榴”调整为“紫薇、牡丹”。